2018年4月17日 星期二

《中時電子報》生活 教部修法校長遴選需先揭露董監事職務 最快6月底實施 皇璽會 http://www.iwin688.com

近來多所大學發生校長遴選爭議,多名校長候選人遭質疑擔任企業董監事,未做到利益回避,對此教育部3日預告修訂《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未來校長候選人若兼任營利事業、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董監事等職務,必須主動揭露,遴委會委員與候選人間,若有營利事業機構董監事關係,遴委職務應解除。全案最快可望6月底、7月初實施。

至於台大校長遴選案是否會受影響,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說,法不溯及既往,不受影響。。

台大準校長管中閔日前遭傳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並且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還是台大校長遴選委員,另外,陽明大學新任校長郭旭崧,與陽明大學校長遴委會召集人張鴻仁,也曾分別兼任心悅生醫公司獨董、董事,遭指未做到利益迴避。

對此,教育部修訂《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校長遴選規範及校長遴選爭議事項,屬遴委會的任務,至於校長候選人資格,應於報名文件上主動揭露,並經學校指定專責單位初審,再由遴委會複審;另外,遴委會委員與候選人間如果是營利事業機構董監事關係,遴委應解除職務。

而在本次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中,衍生出校內部分人士質疑,責任應歸於遴委會或校務會議審理,但該辦法規定,選舉若有爭議,歸遴委會處理。另外,教育部也曾要求台大與陽明大學遴委會確認當選人資格,該辦法規定,如果當選人有爭議,學校報教育部聘任前,遴委會應重新開會議決是否影響當選資格,並將議決情形報教育部。

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說,全案已於4月初預告,徵詢各界意見14天後,業務單位會將各界意見彙整,並按程序開會討論,最後送部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實施,整個過程約需2至3個月的時間,最快可望6月底、7月初實施。

林騰蛟強調,新修正的《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不溯及既往,台大校長遴選案等,都不受影響。

(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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