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0日 星期一

《中時電子報》生活 綠能養殖孰輕?孰重?漁民怒吼政府為種電扼殺生計 皇璽會 http://www.iwin688.com

農委會畫設的嚴重地層下陷區種電和養殖區重疊,漁民憂生計。(許素惠攝)

綠能、養殖,孰輕?孰重?立委張麗善31日上午邀集漁民與相關單位座談,痛陳農委會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農業用地範圍」第八區至十三區,與雲林縣養殖漁業生產區範圍重疊,無異是要扼殺漁民生計。養殖業者也要政府留給他們一條生路。

會議在雲林區漁會舉行,張麗善指出,農委會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農業用地範圍」,因農委會與雲林縣政府的疏失,其中第八區至十三區位於雲林縣口湖,包括下崙、青蚶、新港北、新港南、下湖口等5個養殖生產區,與現有養殖漁業生產區範圍重疊嚴重,剝奪漁民的生存權。

張麗善表示,政府畫設的綠能區和養殖漁業生產區範圍重疊,總計約218.4公頃,波及的業者很多,一旦全部規畫為綠能專區,生計無著,政府不能為了種電而犧牲漁民權益。

雲林養殖協會下崙養殖生產區主任委員許順雄與業者吳憲群等人說,下崙、青蚶、新港北、新港南、下湖口等養殖漁業生產區,從2003年就被漁業署規畫為養殖漁業生產區,長期以來漁業署在該區投入超過10億經費進行相關改善工程,如果屆時都被畫入綠能專區用來種電,之前所投注的心血全部白廢,而漁民十幾年來苦心經營的養殖漁業心血,也將在一夕之間化為烏有。

許順雄接著說,他們之前向縣府及漁業署陳情,漁業署雖然要求縣府應重新考慮調整,但得不到具體回應;縣府甚至發文給「雲林縣下崙養殖漁業生產區」陳情人,指因事涉地主既有權益,要求漁民與地主自行協調,政府態度冷淡,等於是為了種電與農爭地,完全漠視漁民生計,「難道非得要逼我們走上街頭抗議嗎?」拜託政府留給他們一條生路。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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