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 星期三

《中時電子報》生活 「專聘教師」要有正式教師資格 偏鄉校長可以做12年 皇璽會 http://www.iwin688.com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一讀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未來偏鄉學校將設「專聘教師」,聘期一次2年,但要有正式教師資格者才能爭取;此外,未來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每4年一任,可連任2次,也就是至多可於一校服務12年。

為改善偏遠地區學校在師資、行政和組織上所遭遇的各種問題,教育部研擬《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並在今天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一讀通過。

教育部國教署長邱乾國說,一旦立法完成,未來透過公費生分發或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專任教師甄選錄取者,應實際服務滿6年以上(但育嬰或服兵役的年資至多可折抵2年),才能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

現在學校有代理教師制度,但1年1聘、至多3次,在同一所學校最長可待3年。《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為偏遠學校增設「專聘教師」制度,相當於「代理教師的進階版」,但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月25日通過的條文,不具教師資格者也可爭取,引起教師團體抗議,認為此舉將使大學師培制度瓦解。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修正「專聘教師」相關條文,改為只有具正式教師資格者才能爭取,聘期一次2年,表現良好可再續聘,連續受聘3次6年,之後學校再續聘可一聘6年,以穩定偏鄉師資。

為鼓勵教師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邱乾國說,未來一般地區學校教師得以留職停薪方式借調至偏遠地區學校,借調其間以6年為限,並得採計服務年資。此外,將提供偏遠地區學校教職員工久任獎金,對於住宿者也將減、免收相關費用。

現在校長任期有的一任3年、有的4年,且僅能連任一次,時間太短,不利偏鄉教育發展。邱乾國說,未來偏鄉學校校長一任4年,得連任2次,也就是至多可於同一學校服務12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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